辽宁恒晟商品交易服务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(试行)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辽宁恒晟商品交易服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交易中心”)商品交易行为,加强交易风险管理,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,保障交易商的合法权益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政策规定及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。第二条交易中心建立和完善产品的交易风险管理制度,其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警示制度、限制交易制度、涨跌制度、订货量限额制度、代为转让制度等。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交易中心协议交易风险控制,各交易参与方须充分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办法。第二章风险警示制度